河南省食品和盐业检验技术研究院
关于恢复线下业务办理和服务市场主体
承诺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全力保障食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郑州市《关于优化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社会防控措施的公告》(2022年163号)要求,我院自2022年12月5日(周一)起正式恢复线下业务办理,感谢您长期以来给予我院的关注与支持!
为保障您的健康安全,办理业务前请务必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主动扫取场所码。省内客户进入大厅须扫场所码,提供健康码绿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来(返)郑客户进入大厅除提供健康码绿码外,还须向工作人员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此外,为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落实好省委“万人助万企”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检中心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现面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围绕民生需求,增强食品抽检的针对性、系统性、有效性,充分发挥抽检监测在排查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中的作用,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守好食品安全防线,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以主动作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对有食品检验需求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我院在正常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免一半费用,对特殊困难企业免除检验费用。
三、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送检的样品,正常情况下,检验周期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对企业有加急需求的,我院第一时间安排检验并及时出具报告,并免收加急费用。
四、开通24小时服务电话:0371-66081106,13073711580,随时受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咨询和检验业务。
五、我院承担检验样品和报告的邮寄费用,无需企业支付。
六、开辟绿色通道,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通过邮寄、现场送检、上门取样等多种方式办理委托检验业务,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
七、对有帮扶需求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实地帮扶,制定详细帮扶措施,以技术优势为切入点,实施精准提质的“滴灌式”帮促技术服务,解决企业现实技术问题,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八、对企业因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申请的复检业务,我院应收尽收,便利复检受理渠道,复检费用在正常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免一半,对特殊困难企业免除复检费用。
特此公告。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