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10期)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饮料、保健食品13大类食品61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02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太康县周口中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石家庄胖宝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牛肉味青豆、1批次烧烤味青豆,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分别为5.7mg/g、5.1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
2.郑州市金水区热煲猪肚鸡餐饮正弘城店使用的1批次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518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3.新郑市半天妖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322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4.方城县裕客隆百货副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1批次砀山梨,敌敌畏检出值为0.3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
5.方城县裕客隆百货副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1批次陕西红富士,敌敌畏检出值为0.4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mg/kg。
6.美团蔬菜到家(唐宫市场店)(经营者为洛阳市西工区巧玲豆制品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克百威检出值为0.1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
7.汝阳县亲里里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汝阳工业区高河村段氏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五香小麻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5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8.郑州高新开发区李老大农家大锅卤肉店使用的1批次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9.郑州航空港区川江毛肚火锅翠园店使用的1批次料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37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10.美团优品生鲜(牡丹店)(经营者为洛阳市洛龙区卫林娜调料商行)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0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
11.美团百菜园(九都春天市场店)(经营者为洛阳市涧西区牛伟强生肉店)销售的1批次生姜,噻虫胺检出值为0.8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
12.郑州市炉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45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13.新乡市牧野区蒂亦香冷冻商行销售的标称河南合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欧罗蒂欧式烤肠(黑椒风味),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8×104CFU/g、9.9×103CFU/g、1.6×104CFU/g、9.2×103CFU/g、1.4×104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4CFU/g。
14.汝阳县万银新凤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郑州市海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老味道鸡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3,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
15.汝阳县万银新凤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北京东方达福园商贸有限公司委托郑州市海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丝绒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3,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
二、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洛阳、新乡、焦作、南阳、周口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5.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