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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品和盐业检验技术研究院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发展

减免部分检验检测费的公告

消息来源:河南省食品和盐业检验技术研究院   |   发布时间: 2024-10-11   |   1837 次浏览

各食品、粮油产品企业:

为落实《河南省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豫政办〔2024〕60号)精神,进一步发挥检验检测在助推河南省现代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技术服务职能,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和豫检集团安排部署,我院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减免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检验检测费活动,全力扶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举措

1.减免检验费用:对全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减免标准费用的50%,对特殊困难企业免除检验费用。

2.减免复检费用: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因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申请的复检业务,我院应收尽收,畅通复检受理渠道,复检费用在正常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免50%,对特殊困难企业免除复检费用。

3.减免邮寄费用: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送检样品和报告的邮寄费用,由我院承担。

4.开辟绿色通道: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可通过邮寄、现场送检等多种方式办理委托检验业务。正常检验周期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

5.开展技术帮扶: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可联系我院进行技术咨询,我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技术指导和帮扶,尽力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升产品质量。

二、适用对象和期限

本次活动的适用对象为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

活动期限为2024年10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联系方式和地址

1.食品业务

电话:0371-66081106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二路8号

2.粮油业务

电话:0371-65995713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182号

 

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