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此次采购金额预算在6万元以内,在《政府采购法》及省财政厅文件(豫财购【2020】4号)采购限额以下,现通过询价方式选用机构提供专项应急抽样技术服务,欢迎省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南省食品和盐业检验技术研究院(河南省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专项应急抽样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PCY-2025-01
项目预算:人民币6万元
项目需求:从参与报价单位中择优选取1家符合需求的供应商开展专项应急抽样工作
二、服务内容
1.抽样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要求,针对郑州市境内及周边县区进行专项应急抽样,对抽样过程合法性、规范性负责。
2.完成时间:2025年10月1日前完成抽样任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需提供资料
基本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专项资质:
1.供应商需配备与项目规模相匹配的抽样人员(进行抽样工作满一年以上);
2.抽样人员上岗培训记录;
3.抽样设备及车辆;
4.应急抽样方案。
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承诺书、人员设备名单、应急抽样方案等逐项证明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将所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密封邮寄至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熊儿河路与众旺路交叉口东120米盐业大厦101房间;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询价通知单将于2个工作日内发送。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0日-2024年3月24日(每日9:00-17:00)。
截止时间过后送达的报价文件资料将不被接收。
五、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金额:以实际完成紧急抽样批次结算,总价不超过预算金额;
付款方式:
根据抽样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费用结算,完成总任务一半抽样量结算一半抽样费用,全部任务完成且经过审核后,结清剩余抽样费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食品和盐业检验技术研究院(河南省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熊儿河路与众旺路交叉口东120米盐业大厦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8736094913
特别说明: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不另行通知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