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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取得中药材等4个领域99项参数的检验资质

消息来源: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   发布时间: 2021-08-03   |   989 次浏览

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正式颁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省食检院取得食品、中药材、水质、饲料等4个领域、99项参数的检验资质。至此,省食检院检验资质范围已涵盖食品、中药材、饲料、水质等多个领域的营养成分、食品添加剂、有毒有害物质、重金属、农兽药残留、微生物等585个产品参数和1256个检验项目参数。

2020版《中国药典》自2020年12月30日正式实施后,四部通则《0212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最终确认了药材及饮片(植物类)33种禁用农药品种的定量限,规定了禁用农药不得检出(不得过定量限)。新版《中国药典》的实施使得植物类药材中全面禁用的33种农残委托检验需求激增,目前仅有省内药监系统的检测机构具备相应检验资质,需求量远远大于承检量。面对这个严峻形势,省食检院积极响应省局号召,发挥技术优势,主动担当作为,综合分析自身资源条件、检验技术水平和承担任务的能力后,主动向省局提交中药材扩项申请并顺利通过,标志着省食检院成为省内首家通过中药材资质认定的药监系统以外的官方检测机构,目前在中药材领域的检验能力包括水分、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重金属、黄曲霉毒素、二氧化硫残留量、甲胺磷等33种禁用农药残留量、灭线磷等88种农药残留量等项目。

 在庆祝建党100周年之际,省食检院进一步拓展中药材等检验资质能力范围,正是落实“学史力行”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着力解决了省内中药材企业由于2020版中国药典新增的33种禁用农药多残留量检测所需仪器设备投入高、检测能力不足而陷入检验难的局面,是更好地服务市场监管和产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解决监管和产业发展难题的重要举措。省食检院也将以此为契机,以市场监管及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和提升检测服务能力,持续推进检验检测事业向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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