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准篇——关于食品安全标准(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通用标准与产品标准是什么关系
通用标准和产品标准均是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均为对食品中各种影响人体健康的危害物质进行控制的技术标准。通用标准是从健康影响因素出发,按照健康影响因素的类别,制定出各种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的限量要求、使用要求或者标示要求;产品标准是从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出发,按照产品的类别,制定出各种健康影响因素的限量要求、使用要求或者标示要求。
通用标准也称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应与通用标准协调一致。通用标准中对该产品已经有规定的,应当直接引用,如污染物、致病菌、食品添加剂等均直接引用相应的通用标准。在通用标准中未做规定的特定污染因素、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指标,可制定产品标准。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涵盖哪些内容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内容包括8个部分:
(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7)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