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关于发布2022年第一批食品快速检测产品
评价结果的公告
为指导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科学采购使用食品快速检测(以下简称“食品快检”)产品,规范食品快检工作,保证食品快检结果准确有效,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作为食品快检产品评价机构具体承担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快检产品评价工作。现将2022年第一批食品快检产品评价结果通过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
本年度食品快检产品评价结果自发布之日起计有效期一年,供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社会使用。对未通过评价的食品快检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或不得采购。
特此公告。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