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上的今天—6月28日
【按语】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波澜壮阔,学习宣传党的历史任重道远。只有正确认识历史,才能更好开创未来。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继承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中共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委员会决定开建“党史上的今天”专栏,每日更新内容,以史明今,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关注学习,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党史上的今天】——6月28日 《土地改革法》通过
1950年的今天,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新中国成立时,全国已有一亿一千九百万农业人口的老解放区完成了土地革命。但是约有三亿农业人口的新解放区和没有解放的地区,仍然存在着封建剥削制度。共产党为继续完成民主革命阶段遗留下来的任务,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就着手制定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进行土地改革。
在制定《土地改革法》时,党中央采取了非常慎重的态度,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着重解决对待富农的问题。
经过一系列准备,在1950年6月召开的七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提出要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土改,并决定成立由刘少奇负责的土地改革委员会,审定有关土地改革的文件。
6月28日这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获得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30日公布施行。
《土地改革法》共六章四十条。它规定土改的总路线是: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土改的基本内容是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把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在土改过程中,采取保护民族工商业、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实行这些政策,归根到底是为了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有利于发展生产力。
中国共产党总结了过去领导土地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又根据新中国成立后的形势,制定了《土地改革法》,成为指导土地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据。
《土地改革法》颁布实施后,到1953年春,全国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土地改革都已完成。在我国延续了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的基础——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被彻底地消灭了,这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性胜利。
【党史上的今天】——1986年6月28日 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指出: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
1986年6月28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指出: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从这个角度讲,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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