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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上的今天—6月29日

消息来源:人民网   |   发布时间: 2021-06-29   |   1051 次浏览

【按语】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波澜壮阔,学习宣传党的历史任重道远。只有正确认识历史,才能更好开创未来。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继承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中共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委员会决定开建“党史上的今天”专栏,每日更新内容,以史明今,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关注学习,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党史上的今天】——6月29日 《工会法》颁布

1950年的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颁布。

从20世纪20年代起,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工人阶级从争取组织工会的自由到团结全国人民争取民主革命的胜利,付出了巨大牺牲。

新中国成立后,工人阶级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担负起建设国家的领导责任,他们是国家工业化的主力。为了保证工人的合法权益,恢复和发展工业生产,建国后不久,人民政府就着手制定《工会法》。

当政务院第二十九次会议讨论《工会法》时,特意请资本家参加,周恩来总理这样解释说:“这是新民主主义的特点。我们的《工会法》肯定地说是接近社会主义之方向的,其基本精神是处处保障劳动人民的利益,同时又照顾到劳动生产。为了劳资两利,许多问题的解决都应采取协商的方式,即开圆桌会议,请资本家来共同研究。不仅工厂这样做,其他行业和部门都不妨这样做。”

为了体现立法的民主性,人民政府还将《工会法》草案发表,征求全国人民的意见。两个月内,工会组织和工人群众开展了热烈的讨论。

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审查批准后,1950年6月29日这一天,《工会法》终于公布。

《工会法》共五章二十六条。它明确规定:工会是工人阶级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因此,只要是靠工资收入为生的雇佣劳动者都有参加工会组织的权利。《工会法》还明确了工会组织在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下的广泛权利:在国营及合作社企业或在私营企业中,工会有代表工人参加生产管理的权利,与行政单位缔结集体合同,与资方交涉、谈判,参加劳资协商会议并与资方缔结集体合同的权利等。

《工会法》公布后,各地国营工矿企业很快就建立和健全了基层工会组织,并开始组建各种全国性的产业工会,工会成为人民政府的强大柱石,正是因为执行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新中国工业生产的恢复在短期内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


【党史上的今天】——1985年6月29日 国务院批准把厦门经济特区的范围扩大到厦门全岛和鼓浪屿全岛

1985年6月29日,国务院批复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报审厦门经济特区实施方案的报告》,批准把厦门经济特区的范围扩大到厦门全岛和鼓浪屿全岛,并在该特区逐步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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