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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那些事(五)

消息来源: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   发布时间: 2021-05-02   |   1235 次浏览

如何科学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明确规定了各类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遵循安全性和必要性这两个原则。

安全性原则是指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这是食品安全中最重要的问题,同时也是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中最基本的原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得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我国目前对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都是建立在反复的实验评估基础上的,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添加剂,是坚决不允许使用的,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同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防腐剂是一类重要的食品添加剂,适当的使用能够有效延长食品的保存期,但使用量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如果大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来掩盖食品的腐败变质就违反了安全性原则,属于违法行为。

必要性原则是指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工艺的必需,如果不用则可使该种产品的加工无法完成或质量无法得到较好的保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并不是没有限制的,本着简化食品生产流程的角度,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尽可能地简化,简单地说就是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过程中应秉着“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少用”的原则,即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尽量只添加最少量的食品添加剂,从而达到最终的提高食品质量的目的。为了达到这一效果,在如今的食品添加剂种类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复合型食品添加剂,即将多种食品添加剂复合调配在一起,然后再投入食品生产过程中,同样可以达到最少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目的。在这一原则中,常提到的一个概念是“最大允许使用量”,这一概念是指在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过程中,有一个最大使用限量,在这个限量内使用食品添加剂都是被允许的。生产者在使用食品添加剂过程中,应尽可能低于“最大允许使用量”,这样不仅降低了食品添加剂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风险,同时也实现了经济利益的最大化。